关于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七政发〔2009〕39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09-08-14
  • 实施日期2009-08-14
  • 发布机关七台河市人民政府
正文

各区、县人民政府,种畜场,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域内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根据《公司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黑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现就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有: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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