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京津冀劳动合同参考文本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津人社办发〔2018〕391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18-01-27
  • 实施日期2019-01-01
  • 发布机关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正文

天津市、北京市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北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推进劳动关系工作协同,京津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了《京津冀劳动合同参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自2019年1月1日启用。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京津冀劳动合同参考文本c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12月27日

目录
设置
设置
正文字体
微软雅黑 黑体 宋体 楷体
字体大小
A-22 A+
保持设置恢复默认
免责声明: 本站法规是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本网并不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法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15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同时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