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2023年“湘产专场”产业 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湘人社规〔2023〕16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23-08-09
  • 实施日期2023-08-10
  • 发布机关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正文

关于印发《湖南省2023年“湘产专场”产业

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更好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实施和中国式现代化新湖南建设,支持产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2023年开展“产业人才评价服务年”活动,组织举办一系列企业产业职称专场评审。

现将《湖南省2023年“湘产专场”产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

本通知施行日期自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人社厅专技处)


湖南省2023年“湘产专场”产业人才

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中“开展‘一产一策’‘一链一策’专项评审”的规定和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优化拓展‘湘产专场’产业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的要求,充分发挥职称评价“指挥棒”作用,围绕产业链布局做好企业人才评价选拔,特别强化为民营企业人才提供精准评价服务,激发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助推我省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数字产业、5G+应用产业领域的企业专技人才;

(二)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长株潭)、智能电力设备产业、通用航空产业、先进材料产业等所涉企业专技人才;

(三)现代服务产业:检验检测认证产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律师专业等行业服务机构的专业人才;

(四)文化创意产业:网络文学编辑专业人才;

(五)地方传统特色产业:陶瓷、湘绣、潇湘茶产业等领域专技人才;

(六)现代农业产业:作物种业产业所涉企业专技人才。

二、评审承办机构

(一)数字产业:省数字经济促进会、省工信厅;

(二)5G+应用产业:长沙市5G产业促进会、长沙市人社局;

(三)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长株潭):株洲市工信局、株洲市人社局、省工信厅;

(四)智能电力设备产业:长沙市智能电力设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湘江新区民社局、长沙市人社局;

(五)通用航空产业:株洲市工信局、株洲市人社局;

(六)先进材料产业:湖南湘中人才集团有限公司、娄底市人社局;

(七)检验检测认证产业:省检验检测学会、湘江新区民社局、长沙市人社局;

(八)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省人力资源服务协会、省人社厅;

(九)高端经营金融专业:湖南湘江研究院、省国资委;

(十)律师专业:省律师协会、长沙市芙蓉区人社局、长沙市人社局;

(十一)网络文学编辑专业: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中国网络文学小镇、省网络作家协会、省作协;

(十二)陶瓷产业:醴陵市政府、株洲市工艺美术协会、株洲市人社局;

(十三)湘绣产业:长沙市湘绣协会、长沙市开福区人社局、长沙市人社局;

(十四)潇湘茶产业:省茶叶品牌建设促进会、省茶叶学会、湘西州人社局;

(十五)作物种业产业:岳麓山种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生物育种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三、评审时间安排

(一)2023年8-10月:相关市州、单位、协会学会等承办机构做好开展专场职称评审的准备工作,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文件精神,制定相应专场职称申报评审细则。

(二)2023年11-12月:相关市州、单位、协会学会等承办机构分别制定相应专场职称具体评审方案,报省人社厅备案后发布,再按要求组织开展专场职称评审。

四、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根据我省相关系列(专业)通用申报评审条件,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充分体现企业产业专技人才特点和工作实际,畅通申报渠道,坚持“干什么、评什么”的市场评价原则,制定专场职称申报评审细化条件,探索建立以品德能力、创新价值、业绩贡献为导向的产业人才评价体系。

(一)畅通申报渠道

企业产业专技人才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单位自愿参加职称评审。

民营企业产业专技人才参加专场职称评审,可由人事代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申报,也可由所在地工商联、或所在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或由园区、教育就业办(高校毕业生)及民营企业推荐申报。

(二) 适度放宽申报条件

1.不搞论文一刀切。

企业产业专技人才可用工作实践中的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软课题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工艺流程开发标准等成果作为其专业代表作,替代论文要求。

评审时不得以没有公开发表论文,对企业产业专技人才晋升职称实行“一票否决”。

2.不作外语等限制性要求。

企业产业专技人才申报职称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学分不作要求,具有相应证书或达到某个水平可在量化评审时予以赋分或加分。

3.放开台阶、年龄限制。

根据《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10 条措施》(湘人社发〔2019〕67 号)精神,民营企业产业专技人才未获得中级职称,但成绩突出、贡献卓著、满足相关条件的,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申报职称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时间计算到2023年12月31日)。

4.特别优秀人才直接申报。

特别优秀的行业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等,可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论文、不唯奖项,直接破格申报相应系列(专业)副高级职称。

(三)严格评价标准

1.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

专场职称评审工作坚持以品德、能力、业绩为主要衡量标准,重在业内、市场和社会认可,重在对企业产业的实际贡献和对经济社会发展所做出的创新成效。

2.科学制定评价标准。

专场职称评审细则要贴近企业用人需求。

各承办机构制定专场职称评审细则时,应依据国家标准条件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等方式,广泛征求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的意见,确保评价标准导向鲜明、客观科学。

3.丰富评价方式。

各专场职称评审要综合采用考试、评审、答辩、考核认定、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不同组合方式,提高企业产业专技人才职称评审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五、评审要求

专场职称评审坚持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确保评审质量。

一是评审流程严格执行相关政策。

高评会组建及管理、申报材料审核、备案和公示等环节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40号令)有关要求进行。

二是评审操作严格执行相关纪律。

专场职称评审参照经常化评审“两分设”模式进行,即“报到地点与材料评审地点分设、材料评审地点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地点分设”,严禁通知评委直接到材料评审地点报到,严禁通知申报人员直接到材料评审地点进行面试答辩。

三是评审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评委和工作人员报到后即上交通讯工具,统一交由纪检部门保管,严防跑风漏气。

评审期间,评委和工作人员不得离开评审地点,一旦离开,不得再参加当次评审。

评议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专场职称评审接受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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