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12-12-24
  • 实施日期2013-01-01
  • 发布机关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正文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根据《关于株洲市2012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株人社发〔2012〕28号和《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如下:一、城市四区含云龙示范区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816元/月.人调整为928元/月.人,月标准提高112元。

二、五县市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如下:醴陵市、株洲县、攸县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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