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7年度全市社会保险费核定工作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巴社保发[2006]58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06-11-08
  • 实施日期2007-01-01
  • 发布机关巴彦淖尔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正文

各旗县区社保局: 为了保证基数核定的准确,适应“金保工程”软件的需求,避免年底核定、次年初再进行较大幅度调整的重复工作。

现对2007年度全市社会保险的核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企业养老保险费的核定 为了与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有机衔接,满足“金保工程”软件运行的需求,减少重复劳动,经市社保局研究决定,2007年度企业的基数核定工作统一在2007年3月份进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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