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兰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兰政办发〔2006〕77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06-05-17
  • 实施日期2006-05-17
  • 发布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emsp;emsp;市民政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制定的《兰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遵照执行。

emsp;emsp;二○○六年五月十七日兰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emsp;emsp;第一章 总 则emsp;emsp;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城市低保工作,根据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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