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点就业群体一次性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衡人社函〔2023〕36号
  • 效力级别其他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23-08-24
  • 实施日期2023-08-24
  • 发布机关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正文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根据《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8〕25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湘人社发〔2023〕8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农民工等重点就业群体一次性创业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为经营主体),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1.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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