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核定基数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15-02-28
  • 实施日期2015-02-28
  • 发布机关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正文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西咸新区管委会、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行业单位:

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14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844元,职工工亡时间发生在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的,各市区、管委会和行业单位在核定工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时,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和此基数核定,确保足额支付。

201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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