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0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10-01-29
- 实施日期:2010-01-29
- 发布机关:宁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厅属各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局:
现将《2010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完成2010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2010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emsp;emsp;2010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及自治区党委十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全区组织部长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以创业就业和社会保障为重点,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稳慎做好工资收入分配工作,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着力加强系统队伍能力和基础建设,统筹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创新发展。
emsp;emsp;一、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创业带动就业
emsp;emsp;一落实和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实施《就业促进法》和《自治区创业与就业促进条例》,大力开展“创业就业政策落实年”活动,继续执行“五缓四减三补一销一免”等政策,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和操作方法,畅通政策落实渠道,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落实力度。大力扶持市场前景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服务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稳定和扩大就业。做好失业动态监测工作,建立失业预测、预警机制和失业调控制度。年末全区城镇新增就业6.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保持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emsp;emsp;二深入推进全民创业。认真总结全民创业三年工作,开展创业之星评比活动,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战略深入实施。全面推进银川、石嘴山、吴忠三个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加大创业示范园区和孵化基地建设力度,增强创业园区孵化功能。健全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和工作机制,实行存贷挂钩,加大考核奖励,推动金融机构按规定比例落实信贷额度,放贷规模达5亿元以上。加强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和创业指导服务“三位一体”联动帮扶机制建设。开展创建信用社区活动。全年创办小企业2000个,培养小老板2000个,创造新岗位20000个。开展创业能力培训6000人。
emsp;emsp;三继续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首位。继续坚持政策、渠道、资金支持力度“三不变”,进一步完善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岗位补贴等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1.9万名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城乡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积极开展就业政策、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进校园等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和“岗位拓展计划”,统筹实施“三支一扶”等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失业登记、档案托管、转正定级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等工作。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机制建设,逐步建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长效机制。
emsp;emsp;四统筹城乡各类群体就业。加快建立服务、培训、维权三位一体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机制,继续签订重点工程使用区内农民工生产项目责任书,巩固和扩大区外转移就业基地,发展和培育优势转移就业品牌,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有序转移就业、区外转移就业及自主创业,推进新进入市场的“两后生”就业。全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在70万人左右,工资收入37亿元以上。大力开展就业援助服务活动和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落实灵活就业人员、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探索建立帮扶困难群体就业长效机制和公益岗位循环使用机制。继续购买3000个公益性岗位,帮助0.6万名城镇长期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0.3万人,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emsp;emsp;五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培训城乡劳动力7.5万人,其中:职业技能培训7万人,城乡就业援助工程培训0.5万人。继续完善以企业为主体,校企合作、政府推动和社会支持的培训工作机制。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依法加强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完善培训补贴资金项目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就业再就业培训,继续实施城乡特困群体和零就业家庭培训就业援助工程。推进实施世行贷款农民工培训项目。
emsp;emsp;六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深入拓展技能鉴定工作,积极开发从业人员多、有一定技术含量、就业前景好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重点开展回族刺绣品制作及枸杞树修剪、硬枝扦插、病虫害防治、干果加工等项目考核。探索开展阿语商贸服务、清真食品制作等专项职业能力认定工作。继续推进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改革试点工作。
emsp;emsp;七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修订完善《自治区人才市场条例》。健全完善从自治区到乡镇街道的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具有实效的系列就业服务项目。整合优化人才交流和职业介绍服务工作,加强统一规范的区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积极争取将县市、区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纳入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加快各县市、区街道、社区与人力资源市场联网,提升信息化水平和经办能力。加强对经营性服务机构和中介行为的监管。
emsp;emsp;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emsp;emsp;八扎实做好扩面提待工作。重点抓好非公有制单位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在校大学生、城镇困难群体、农民工的参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全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94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68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88万人,参保率88%;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80万人,参保率94%。失业保险参保4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43万人,其中农民工参保9万人。生育保险参保31万人。贯彻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服务的意见。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按时足额支付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其他社会保险待遇。巩固并落实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待政策。
emsp;emsp;九推进扩大新农保试点。继续推进贺兰、平罗、盐池三县试点工作,巩固和提高试点工作成果。积极争取3个国家级试点,启动实施6个自治区级试点和5个地市级试点,全年新农保试点覆盖面达到全区县市、区总数的70%以上。
emsp;emsp;十稳慎解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解决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稳慎做好家属工、“五七工”、农场工、临时工、民办教师、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年末力争参保缴费人数达到10万人以上。进一步完善企业年金制度。
emsp;emsp;十一建立统一完善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积极做好新农合移交接管工作。继续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在地级市全部实现市级统筹的基础上,银川、石嘴山市探索以市级统筹模式纳入自治区级统筹范围试点。在全区实施以总额预付制为主体,按病种付费、人头付费为辅的多种结算方式相结合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新机制,积极开展按病种付费结算试点工作。统一全区门诊大病病种和报销制度,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试点。
emsp;emsp;十二积极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认真执行国家医保药品甲类目录,将国家基本药品目录医药全部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制订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做好国家基本药品目录与宁夏基本药品目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与新农合药品目录的有效衔接。
emsp;emsp;十三改革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继续做好援企稳岗“三项补贴”工作。严格市、县“两项补贴”的支出使用范围,切实发挥“两项补贴”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作用。探索改革和强化失业保险保障生活、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三位一体”工作机制。
emsp;emsp;十四稳步推进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建设。继续实施“平安计划”二期,推进以农民工为重点的扩面工作。做好《工伤保险条例》修订案的贯彻落实工作,完善我区工伤保险政策。推进事业单位、非营利组织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积极探索将企业“老工伤”人员逐步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继续稳妥推进工伤康复试点和工伤预防试点工作。不断完善生育保险制度。
emsp;emsp;十五强力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工作。整合社保、医保、新农合信息资源,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先期建立全区统一的新农保及城乡医疗保障综合管理系统,实现对新农保及各项医疗保障制度信息的综合管理,为基金安全提供技术保障,方便异地就医购药联网结算和新农保、新农合缴费。
emsp;emsp;十六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巩固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开展全区医保基金管理使用专项检查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运营情况调研。加强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研究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试行办法。推进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发挥社会保险特邀监督员作用,加强对基金的稽核监管。
emsp;emsp;十七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会同编制等部门,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加快建立乡镇民生服务中心。认真做好社会保险费移交税务征收后各项业务的衔接工作。开展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达标考评活动。加强经办管理和业务人员培训工作。
emsp;emsp;三、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人事管理体制机制
emsp;emsp;十八规范和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深入贯彻公务员法,研究制定我区规范完善公务员转任、回避、试用期管理等制度。加大从农村、社区优秀基层干部中考录公务员力度,建立上级机关从下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制度。深入开展公务员四类培训和对口培训,大力开展公务员网络培训,做好区直机关处级后备干部培训。加强公务员面试考官培训,建立特级面试考官队伍。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做好参照管理日常审批和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有关人员过渡登记工作。完善公务员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制度。进一步落实新录用公务员基层锻炼制度。加快建立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执法监督检查。
emsp;emsp;十九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跟进国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关政策,及时研究制定我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配套制度。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岗位设置后的规范管理和竞争上岗工作。修订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晋级管理办法。继续打造“阳光招聘”,不断提高公开招聘工作水平。加快建立我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管理信息数据库系统。
emsp;emsp;二十进一步完善阳光安置制度。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军转安置政策,进一步完善功绩制考核和双向选择安置办法。修订完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办法。加大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创业就业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创业和二次就业。加强军转干部培训工作。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
emsp;emsp;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emsp;emsp;二十一抓好人才法规政策落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才资源开发条例》、《关于进一步发挥现有人才作用和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若干规定(试行)》和《引进海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暂行办法》等法规政策,进一步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部门单位工作职责,推进政策落实,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emsp;emsp;二十二大力实施“百人计划”。全面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大力实施自治区“百人计划”,积极争取国家“千人计划”支持,引进我区“五优一新”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和各类优秀人才。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理念,注重发挥企业和科研院所引进人才的主体作用,将人才引进工作纳入“宁洽会”和“中阿经贸合作论坛”等招商引资活动中,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带项目、带资金、带技术到宁夏创新创业。全年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50名。
emsp;emsp;二十三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修订完善《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313人才工程”等高层次人才选拔制度。加快推进人才高地建设。研究制定院士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管理考核办法。健全完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科研流动站评估考核制度。争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支持,为我区举办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2期,培训40人。深入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567”工程,年内举办自治区示范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20期,培训800人。会同有关部门,以召开“中阿经贸合作论坛”为契机,努力打造宁夏“阿语人才”品牌,举办阿语翻译等商贸人才培训班5期,培训600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覆盖面达95%以上。
emsp;emsp;二十四加强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我区4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示范培训基地的引领作用,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把引导扶持技工院校健康发展和推进实训基地建设结合起来,完善基地功能,发挥示范作用。以培养后备技能人才为重点,推动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树立技工院校品牌。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表彰、激励等政策措施,重点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全年新增高级工800名,技师、高级技师200名。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在市县区培训农村实用人才的基础上,重点选拔600名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到区外培训,选拔22名优秀者到宁夏大学研修深造。进一步完善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审制度,建立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
emsp;emsp;二十五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职业技能鉴定改革。积极跟进国家政策,修订完善我区职称评审办法和条件,实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信息网上公开、网上查询。组织做好全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工作。贯彻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做好各项资格考试工作。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推行新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加强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管理。
emsp;emsp;二十六进一步做好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深化局区合作,争取引智经费有新的增长,引进外国专家300人次,选派260人出国培训。组织实施为期20天的集中式暑期英语培训项目,培训英语教师300名。举办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管理培训、马铃薯栽培与种薯繁育培训、畜牧养殖和饲料青贮培训各1期,培训专业人员240名。继续做好300名乡镇长培训工程,选派100名乡镇长赴港培训。引进10名海外留学人才来宁短期服务。出台引进国外智力地方配套经费实施办法。实施网上证件办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外国专家管理服务工作。开展第四届“六盘山友谊奖”评选表彰工作。
emsp;emsp;五、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工资收入分配秩序
emsp;emsp;二十七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政策,做好我区机关单位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工作,调整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标准,建立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制定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研究确定参照管理单位人员的工资问题。
emsp;emsp;二十八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检查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我区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国家政策,做好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研究解决我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中有关工资确定的具体问题。
emsp;emsp;二十九做好企业工资分配工作。加强企业工资宏观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结合我区实际,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完善工资指导线。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工作。
emsp;emsp;三十加强工资管理和休假制度落实。继续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工资管理系统,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资管理水平。进一步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完善公务员健康休养制度,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健康休养办法。
emsp;emsp;六、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msp;emsp;三十一全面推进农民工工作。继续以农民工就业创业、职业培训、劳动管理、工资拖欠、社会保障、职业安全、子女教育、公共服务、权益维护、机制建设等10个方面为重点,开展维护农民工权益行动,改善农民工基本生活条件。贯彻落实农民工培训工作指导意见。推动建立农民工综合服务体系,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根据国家安排,做好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
emsp;emsp;三十二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修订完善《自治区劳动合同条例》,指导企业依法修订规章制度、变更劳动合同文本。开展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覆盖行动计划,大力提高小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实施“彩虹计划”,推进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积极推动劳动用工备案和企业裁员申报备案制度建设,建立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补缴养老保险和清理规范工作。大力培育基层协调劳动关系的骨干力量,不断壮大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
emsp;emsp;三十三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加强以调解组织基层建设和仲裁机构实体化基本建设为重点的“两基”建设。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建立多渠道、开放式的调解网络。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提高办案能力,仲裁结案率达90%以上。加快整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切实解决当前仲裁机构设置滞后、办案人员紧缺、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
emsp;emsp;三十四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研究制定自治区劳动监察执法自由裁量标准,强化日常巡视检查和书面审查。联合有关部门继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设,农民工工资清欠率达97%以上。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强化对企业的用工指导、法律咨询等帮扶措施。全面加强劳动监察“两网化”试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国家检查验收。继续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标准化、队伍专业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emsp;emsp;三十五加强和改进信访维稳工作。健全完善信访排查制度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了解、发现、掌握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增强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及时化解和处置突发事件。健全完善信访接待日制度,落实第一责任和信访首接责任制、归口管理制、源头预防制、责任追究制、挂牌督办制等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继续坚持领导联系点制度,注重工作实效,改进工作方法,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暗访、突访,了解基层和群众真实情况,针对问题制定和完善政策措施,从源头上减少信访矛盾发生。
emsp;emsp;七、注重队伍和效能建设,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水平
emsp;emsp;三十六着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以提高干部政治业务素质、促进干部融合为重点,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建立健全考学评学制度、定期研讨务虚制度、学习成果交流制度,坚持和完善业务分析会制度。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上下联动抓好与干部履行职责所需业务知识的学习,使每一位干部都精通本职业务。同时注重提高干部的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和依法行政、科学研究、应急处置能力。组织系统公务员四类培训和创业就业、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开发、劳动维权等管理、经办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及其他对口培训。
emsp;emsp;三十七着力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全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为重点,深入开展“机关党的建设年”活动。结合“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培养“学习型党员”。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以“三服务一推进”为切入点,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群众中的带头、推动、督促、保证作用。
emsp;emsp;三十八着力推进阳光政务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继续推进阳光招考、阳光安置、阳光评审、阳光就业、阳光社保等工作。抓好政务大厅窗口建设,推行“一站式、一体化、一条龙”服务。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建设,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为社会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加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建立与主流媒体的日常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各项重点工作、重大政策和重要活动的新闻宣传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舆情工作制度,切实做好舆情收集和监控工作。
emsp;emsp;三十九着力加强系统基础建设。以市县机构改革、新农保启动试点和新农合移交接管为契机,加快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推进实施社会保障“一卡通”工程为重点,以整合系统各类信息网络资源为依托,加强政务、业务工作与信息化工作的融合,提高各项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完善统计体系,健全统计制度,加强统计归口管理。进一步深化统计人员培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围绕重点工作、重大政策和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开展专题调研和课题研究。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预研究和编制工作。整合人力资源教育培训资源,增强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加强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完善。深入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emsp;emsp;四十着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坚持从严管理、从严律己、从严抓班子、从严带队伍,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健全完善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深入开展勤政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完善“三谈两述”和“三书两报告”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大力整治文风会风,精简会议和文件。加大对重要部位和环节的监督检查,抓好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深入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努力打造可信、可靠、可敬、可亲的部门新形象。
emsp;emsp;四十一着力加大督查落实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目标管理机制,层层分解任务,逐项落实责任,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区、市、县三位一体,联动配合,狠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层级督查督办机制,确立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底交账的分步实施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强化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办,确保上下互动、协调配合的重点工作、民生工作高效完成。健全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实行分类、分级、分层考核管理,严格奖惩措施,营造时时处处谋发展,尽心尽力干事业,求真务实抓落实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