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本政办发〔2009〕33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09-03-16
  • 实施日期2009-03-16
  • 发布机关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本溪,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30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09〕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现就做好农民工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搞好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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