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及服务管理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荆医保发〔2023〕6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23-03-03
  • 实施日期2023-03-03
  • 发布机关荆门市医疗保障局
正文
各县(市、区)医保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单位:根据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荆门市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实施细则的通知》(荆医保发〔2021〕26号)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决定调整全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及服务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参保退休人员和新参保人员生育保险相关政策自2023年3月1日起,退休未达到不再缴费条件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不再合并缴纳生育保险费,同步停止享受生育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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