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南昌市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洪劳社医字〔2008〕12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08-05-26
  • 实施日期2008-05-26
  • 发布机关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正文

各县(区)人事劳动局、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红谷滩新区、各有关参保单位: 根据国务院颁布《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将生育保险制度改革纳入我国妇女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劳社厅发[2004]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精神,将建立和完善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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