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有关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朝职技鉴〔2009〕4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09-04-21
  • 实施日期2009-04-21
  • 发布机关朝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正文

各县市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为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确保职业技能鉴定有序进行,现就县级初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县级鉴定中心要对前期鉴定鉴定情况进行清理,并将清理后的数据于四月底前上报市鉴定中心,逾期不报的,以前鉴定结果不予承认。

  二、各县级鉴定中心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县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朝劳社发[2008]66号要求,将资格初审合格数据、鉴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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