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广州市2007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及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穗劳社规〔2008〕1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08-05-28
  • 实施日期2008-05-28
  • 发布机关广州市劳动保障局
正文

各区、县级市劳动保障局,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现将广州市2007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不包含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下同及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指标公布如下:

一、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40187元,职工月平均工资3349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0562元,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380元。

二、番禺区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26792元,职工月平均工资2233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6823元,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235元。

三、花都区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28495元,职工月平均工资2375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8715元,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393元。

四、增城市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26468元,职工月平均工资2206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6541元,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212元。

五、从化市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23128元,职工月平均工资1927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3129元,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927元。

六、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为10.64%,番禺区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8.59%,花都区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为6.47%增 城市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为10.59%,从化市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为9.33%。

凡按上述指标计算的各项劳动和社会保险事项,均按本通知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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