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鄂人社发〔2021〕11号
  • 效力级别地方规章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21-04-21
  • 实施日期2021-04-21
  • 发布机关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正文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人社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公平、公正、合理行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湖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指导标准试行》已经厅党组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鄂人社规〔2011〕7号同时废止。

各地各单位在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请按职责分工分别向厅法规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处局、劳动保障监察处局反馈。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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