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就业创业证发放管理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15-03-27
  • 实施日期2015-03-27
  • 发布机关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正文

各人社分局:根据省人社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507号的有关精神,现就做好我市《就业创业证》发放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放宽失业登记范围一在我市居住半年以上并申领居住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法定劳动年龄内男性16至60周岁;女性16至50周岁的无业常住人员外国人、台港澳人员除外给予办理失业登记,对符合申请办理失业登记的人员做到应办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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