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阶段性降低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北政办〔2016〕129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16-09-21
  • 实施日期2016-09-01
  • 发布机关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若干措施的意见》桂政发〔2016〕20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阶段性降低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统账结合”的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0%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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