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宜昌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宜府办发〔2021〕19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21-04-02
  • 实施日期2021-04-02
  • 发布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宜昌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4月2日宜昌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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