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阶段性调整防城港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防医保发〔2022〕16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23-05-01
  • 实施日期2023-04-30
  • 发布机关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防城港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税务局
正文

各县(市、区)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市医保中心,各有关单位、参保人员: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工作,切实减轻我市用人单位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医保发〔2019〕28号)、《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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