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财政局关于欠薪应急周转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汕人社[2023]1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23-01-03
  • 实施日期2023-01-15
  • 发布机关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财政局
正文

各区县人民政府,综保区、高新区、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为有效处置劳资纠纷,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因欠薪引发的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现将《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财政局关于欠薪应急周转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财政局2023年1月3日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财政局关于欠薪应急周转金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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