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兰州市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兰政发〔2006〕37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06-04-23
  • 实施日期2006-04-23
  • 发布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
正文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兰各单位:  《兰州市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兰州市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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