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企业因工和因病死亡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困难补助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沪劳保发(1997)6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1997-01-16
  • 实施日期1997-01-16
  • 发布机关上海市劳动局
正文

  各区、县劳动局,各局集团公司,国资公司:

  经研究决定:在一九九七年春节前对企业因工和因病死亡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困难补助。

补助标准仍为人均120元,所需费用列原渠道开支。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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