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转诊(院)诊治及异地就医管理办法》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惠市人社〔2015〕307号
  • 效力级别地方规章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15-12-28
  • 实施日期2016-01-01
  • 发布机关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正文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事务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宣教文卫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及各分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惠府]2015]15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制定了《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转诊院诊治及异地就医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州市卫生......

亲爱的用户,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页面的全部内容,请 登录 注册
请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和微信小程序“劳动法宝网”,第一时间获取资讯速递
目录
设置
设置
正文字体
微软雅黑 黑体 宋体 楷体
字体大小
A-22 A+
保持设置恢复默认
免责声明: 本站法规是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本网并不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法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15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同时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