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惠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发展改革局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惠市人社〔2015〕308号
  • 效力级别地方规章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15-12-28
  • 实施日期2016-01-01
  • 发布机关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州市财政局 惠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惠州市发展改革局 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务局、财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宣教文卫办、发展改革局科技创新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及各分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惠府〔2015〕第15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展改革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展改革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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