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惠市人社〔2015〕 45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15-03-05
  • 实施日期2015-05-01
  • 发布机关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正文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务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及各分局,各有关单位:为保障我市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I2015120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惠市人社函[2015]77号和《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从2015年5月1日起,我市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按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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