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办理程序与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10-11-05
  • 实施日期2010-11-05
  • 发布机关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正文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10]32号和《江门市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的实施意见》江府办[2010]109号,规范我市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办理程序与服务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江门市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办理程序与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且愿意申请入户城镇的农民工。

本《办法》所称农民工是指在我市务工并与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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