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办法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承市社保〔2007〕6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06-05-22
  • 实施日期2006-05-22
  • 发布机关承德市社会保险局
正文

关于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办法的通知 各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市属参保企业驻县的市属参保企业、县、区属参保企业:为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利于参保企业、工伤职工及社会监督,特制定此办法:一、工伤医疗费:一、新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伤职工新发生工伤事故的职工必须到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暂由用人单位垫付,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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